【工程造假】港珠澳大橋石屎測試造假 時任承判商兩董事被控欺詐申終止聆訊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11/07 17:50

最後更新: 2023/11/07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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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石屎磚測試造假案,兩被告今申請終止聆訊。資料圖片

港珠澳大橋於2017年被揭石屎磚測試造假,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2名時任董事,涉向土木工程拓展署隱瞞,以詐騙約200萬元,兩人被控欺詐罪。其中時任營運董事一方今(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告供稱公司諮詢法律意見後作出不披露的決定,但由於公司與法律團隊有法律專業保密權,令他無法透露當中內容,將影響其抗辯。

被告為嘉科時任營運董事梁永強(64歲)及時任部門董事Leslie Harry Swann(70歲),兩人均報稱工程師。兩人同被控於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間,故意隱瞞嘉科職員曾使用已經測試或高強度的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樣本磚作為測試,意圖詐騙而誘使土木署向嘉科發放約197萬元款項。

被告梁永強一方今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梁供稱,他在1979年修畢港大理學士,在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前身任職見習工程師,至2020年中離職,當時職至營運董事。

梁指,嘉科工程是嘉科集團的亞太區分公司,其直屬上司是亞太區公司的營運董事,他須向上司匯報。梁確認,嘉科工程曾就測試造假案披露責任事宜,向公司法律團隊及外聘律師諮詢法律意見,梁本人沒有另尋求法律意見。

梁續指,其抗辯方向包括公司沒有人不誠實行事;梁本人亦沒有不誠實意圖欺詐土木工程拓展署,他雖曾參與討論披露事宜,但最終決定權非由他作出,據他所知公司不披露的決定是基於法律意見而作出的。

辯方提及,嘉科工程不肯放棄與律師樓之間的法律專業保密權,問及被告能否在此情況下就控罪抗辯。被告稱若他不能提及嘉科高層與律師之間的討論內容,難以就控罪作抗辯。

梁於控方盤問下承認是公司「第二把交椅」,他跟從公司決定不披露違規事宜。被問到公司會否為了自身利益而令梁添麻煩,梁認為不會,因他一直以公司身分行事。

梁稱,不披露石屎測試涉違規不會影響基建項目安全性,指公司曾就以金屬代替石屎進行技術評估,他撰寫的專家報告意見是沒有安全問題。

聆訊明(8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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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